央行、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发文:虚拟货币监管只会加强不会放松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近年来,受多种因素影响,虚拟货币和现实资产(RWA)通证化相关投机活动频发,风险防范和管理面临新情况、新挑战。为进一步完善监管政策,防范和化解相关风险,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及其他相关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境内与虚拟货币相关的经营活动属于金融活动,属于非法行为,境内实体资产通证化活动属于违法行为。禁止。具体来说,《通知》明确了风险监测和防范化解的相关要求,包括风险监测、中介机构监管、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实体登记和广告管理、虚拟货币“挖矿”整治、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管控、行业自律管理等。根据《通知》,相关部门将完善工作机制,形成中央与地方协同、部门结合的工作格局。 “长期以来,国家对虚拟货币相关商业活动始终保持禁止的政治立场。”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相关人士透露,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了《比特币风险防范通知》,明确比特币是特定虚拟商品,可以不也不应该用作流通货币。 2021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应对虚拟货币交易投机风险的通知》再次明确,比特币、以太坊、Tether等稳定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在日本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商业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受到严格禁止。该通知延续了近期的政策立场,并重申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相同的法律地位。在日本进行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交易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外国企业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本国企业非法提供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服务。该加密货币基于区块链技术,支持点对点交易,打破物理“边界”的概念。相关风险很容易被传播d 跨越国界。国际金融机构和央行等金融管理部门对此往往持谨慎态度。为有效防范风险,《通知》明确,未经有关部门依法同意,境内主体及其管辖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同时,与法币挂钩的稳定币掩盖了法币在流通和使用过程中与货币主权相关的一些功能。从这个意义上说,《通知》强调,未经有关部门依法合规同意,任何国内外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与人民币挂钩的稳定币。对于实物资产通证化,上述官员表示,实物资产通证化近年来发展迅速,相关国家和地区正在通过立法等多种方式加强监管。化和规则制定。 《通知》明确,要在境内开展实体资产通证化活动并提供相关经纪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等,禁止非法销售通证、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交易证券期货、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除基于特定金融基础设施开展的与商业活动相关的活动外,此类活动均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开展。境外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组织提供现实资产通证化相关服务。通知称,有关部门还将严格监管境内实体在境外开展实体资产代币化相关业务及相关业务。加强金融、中介、信息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同时,《通知》重申了国家关于虚拟货币“挖矿”的禁止政策,严格规范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持续推进整顿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 Teru Tadachi 表示,自去年以来,市场上与加密货币和 RWA 相关的猜测一直在增加。一些犯罪分子打着加密货币、RWA、“挖矿”等幌子,从事非法集资、传销等违法活动,或利用加密货币向公民转移非法犯罪所得,严重危害财产安全,扰乱正常经济金融秩序。接下来,根据《通知》要求,要加强跨部门协调,加强中央与地方合作进一步完善风险监控、防范化解等监管要求,对相关违法犯罪活动保持高压态势。同时,广泛开展公共关系和教育,提高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 (经济日报记者 苟敏艳 姚静 马春艳)
(编辑:富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