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丰纸业全面收购金丰纸业已获上交所批准 中银证券投资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31日讯:恒丰纸业(600356.SH)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昨日获得上交所批准。据公司24日发布的《关于发行资产收购股份暨关联交易的报告书(草案)》显示,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资产收购股份的方式收购竹浆纸业、张华持有的金丰纸业100%股权。根据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向国家资产管理局备案的补充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采用基于资产的方法。金丰纸业100%股权价值26,208.42万元,增值额19,295.81万元,增值率279.14%。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交易方金丰纸业100%股权最终交易价格为25,414.23万元。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本次发行的股份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每股8.37元(除息调整),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60、120个工作日甲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均价的80%。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本次发行取得的资产发行价格调整为8.25元/股。按照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8.25元/股计算,上市公司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发行的股份总数为30,805,1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35%。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后用于购买资产。本次交易前,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业务伙伴张华先生持有的上市公司9.35%股份及张华先生控制的竹浆纸业将超过上市公司股本的5%,目标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此外,目标公司与上市公司存在母公司关系,属于上市公司的关联方类别。lsa。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或上市。恒丰集团表示,从重组的信息来看,恒丰集团没有采取任何行动来推动企业的发展。在控制行动中,总体控制率达到29.93%科蒂萨达社会总监。黑龙江新产业投资集团拥有恒丰集团100%股权,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黑龙江省企业活动管理和监督委员会对黑龙江省新工业转型集团100%负责,是该省企业的实际控制者。目标公司主要生产和销售卷烟纸、普通模塑纸、高透明模塑纸及其他特种纸。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竹浆纸拥有目标公司97.0010%的股份,为目标公司第一大股东。目标公司实际董事为张华先生。目标公司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公司聘请中银证券作为独立董事本次交易的待定财务顾问。
(责任编辑:孙辰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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