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经济网新媒体矩阵
网络广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京ICP040090)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2日电 海通发展(603162.SH)昨日晚间公告称,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5年11月11日出具的《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特定用途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认为公司申请发行特定用途股票符合发行、上市及条件条件。信息披露要求。海通发展表示,公司出于特定目的发行股票均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并登记后方可实施。目前尚不清楚该决定是否能够最终实施,例如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批准以及这需要时间。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我们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海通发展9月27日公布的《2025年A股发行招股说明书(申请草案)》,公司通过发行定向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1亿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散货船采购项目。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7.00元,较定价基准日前20个工作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以上。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3000万股(含本金),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的30%。最终发行金额在上述范围内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和中国证监会注册决定的基础上,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与发行保荐人(牵头经办人)协商确定。本次发行对象为大云明投资、大兰投资,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曾尔滨先生控制的关联方。大运明投资、大兰投资以现金方式认购了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本次发行主体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属于关联交易。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资本为9253,812.88亿元。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曾尔滨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8.09%的股份。他总共拥有公司68.45%的股份通过合作公司获得投票权。本次发行A股数量限制为3000万股(含股本)。按此特殊用途A股发行数量上限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925,381,228股至955,381,228股(截至2025年6月的公司总股本按30日计算。总股本因公司2024年股份项下授予员工期权的行使,将继续有所动态变化)。期权激励计划)以及某些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和注销。 )发行后,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曾尔斌先生及共同行为人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曾尔斌先生持股69.44%,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其对公司控制权发生任何变化。本期海通发展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徐阳、李谷阳。
(编辑:韩宜佳)
中国经济网指出:股市信息由合作媒体和机构提供。这是作者的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采取相应行动,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