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一个核心文件将巩固农业农村现代化,以振兴乡村振兴和乡村振兴为总体,以“千万工程”经验为指导,强农惠农,提高富农政策实效。面对新形势新需求,唤醒庞大但“沉睡”的农村资源资产,成为拓展农民增收渠道、激发农村内需潜力、优化城乡要素配置的中心任务。这也是不断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本质要求。我国盘活现有农村资源的实践已从“摸着石头过河”的逐步试点阶段,发展到详细规划阶段、系统化阶段、法制化阶段、各利益相关者受益阶段。不同的规则离子们结合自身实际探索了不同的有效路径。浙江省正在通过搭建产权交易平台、鼓励农村经营公司等方式系统盘活农村存量资产。天津市建立了“市—区—镇(镇)—村”四级农村产权流转市场服务体系,增加集体收入,实现全体农民和社会资本共赢。这些探索打通了市场化土地要素配置障碍,降低了乡村文化旅游、农产品精深加工、冷链物流、新能源等产业的实施成本,吸引了稀缺资金、技术和人力资源“下乡”,促进了农村一二三产业紧密融合,打造了“农业+”新业态,为农村工业注入了新动力。乌斯特里斯。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唤醒“沉睡”资产仍面临诸多挑战。基础系统仍需整合。一些资产权属边界模糊,登记发证范围不完整。要明确集体所有、共有权利的实现路径和农民权益的保障机制并使其法制化。市场化基础改革仍需深化。互联互通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和统一标准的规划开发体系尚未完善,区域间产业建设尚未建立,制约了公平交易和要素高效配置。要加强规划的指导和监督。一些地方农村规划缺失或执行不够严格,对可能出现的风险防范不够。展望未来,我们必须要以更大的改革勇气和系统思维攻坚克难,从产权、市场、计划、所有制等各个方面精准发力,推动改革行稳致远。完善要素市场体系。加快建设城乡统一的产权交易市场网络,培育专业评估、法律、金融服务机构。把“死资产”变成真正的“活资本”,创新投融资机制,以乡村振兴为导向,充分利用好专项债券和超长期专项国债,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合规农村产权抵押贷款产品。探索建立兼顾国家、集体、农民的有效农村土地增值收益协调机制,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和公平交换nts。强化规划导向和风险防范管理。严格按照土地空间利用规划和管理许可制度要求,科学引导农村土地开发利用,坚决维护耕地红线和生态效益。建立健全覆盖加工企业资金流向地方全程的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预警和管理。发展和壮大新的商业实体。实施农村工匠培训工程和新型农业人才培训计划,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领导人员培训,提高市场开拓和现代经营管理能力。单一农业、促进就业等多利益模式,建立和安排保障性收入和股份分红,保证农民有效参与和公平增值利润分配,切实增强农民乡村振兴的参与感、受益感、幸福感。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作者:潘汝南)
(编辑:吴晓娟)